古籍

德经·第六十八章

善为士者,不武;善战者,不怒;善胜敌者,不与;善用人者,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
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,不逞其勇武;善于打仗的人,不会轻易被激怒;善于战胜敌人的人,不与敌人正面冲突;善于用人的人,对人总是表示谦下。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,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,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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